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教关委〔2007〕4号、重庆市教委渝教办函〔2007〕141号和西南政法大学西政校学发〔2007〕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在全院学生中开展“激.情.奥运 阳光校园”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请各年级在我校争优升格、举国上下喜迎北京奥运之际,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学生踊跃参加这一活动,作为德育教育的内容之一,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形式
参加活动的学生在阅读《激.情.奥运 阳光校园》知识读本的基础上,参加实践和调查,写出亲身体会或者典型事例的文章。知识读本将在08年1月送达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二、 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健康、联系实际、生动实在、文字流畅。文体不限,一般不超过3000字。
2、 不得从网上和其他媒体下载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 作品提交
1、作者需在学院网页
http://202.202.80.1/yyfxy/下载统一封面(附件1),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学号、年级、联系电话缺一不可。作品完成后将打印稿交所在年级团总支处,并且请妥善保管电子稿,以备提交参加重庆市和全国级别的评比。
2、各团总支在完成了所在年级的作品征集后,需填写“应用法学院参加‘激.情.奥运 阳光校园’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总表”(附件2),表格统一在
http://202.202.80.1/yyfxy/下载。
四、 提交时间
1、各年级团总支需在2008年3月25日以前完成所在年级的征文汇总、 参赛总表(附件2)的填写。并于当日将“征文”打印稿和“参赛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提交分团委。“参赛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可发送至
yftw@163.com。
2、各年级作品征集截止时间由各团总支参考学院分团委截止时间视具体情况自定。
分团委联系人:黄亚飞
电 话:67220872
应用法学院分团委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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